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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明年起遷入本市人員停止落戶人才類集體戶

  記者19日從市公安局發佈的《關於做好人才類"集體戶"清理和"社區公共戶"落戶審批準備工作的通知》中獲悉,明年起,經市人保局、市教委等部門審核同意遷入上海市的人員,停止落戶人才類"集體戶"。對因在滬無配偶、無直系親屬、無住房或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原因,確無落戶條件的上海市引進人才,可在其本人實際居住地"社區公共戶"落戶。

  上海市人才類"集體戶"(包括市、區兩級人才服務中心和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,以及各類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的集體戶)作為一項社會化管理服務項目,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設立至今,為上海經濟社會的發展,國內外引進人才的落戶提供瞭便利和保障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掛靠在人才類集體戶內人數不斷增加,戶籍基本管理功能缺失,給集體戶所在地政府公共服務帶來較大壓力。根據市政府要求,為進一步推進居住地服務和管理,優化配置公共服務資源,規范外省市遷入人員落戶審批管理,現將對上海市人才類"集體戶"清理和"社區公共戶"落戶進行新的審批準備。

  據悉,自2014年1月1日起,經市人保局、市教委等部門審核同意遷入上海市的人員,停止落戶新竹小額借貸人才類"集體戶"。對因在滬無配偶、無直系親屬、無住房或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原因,確無落戶條件的上海市引進人才,可在其本人實際居住地"社區公共戶"落戶。同時,要進一步規范、嚴密"社區公共戶"落戶審批,完善"社區公共戶"長效管理機制,全力推進本市戶籍人員居住地服務和管理工作。

  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為梳理排摸階段。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為核查比對階段。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整頓清理階段。

  2014年1月1日起,擬落戶"社區公共戶"人員將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戶申請,並按規定程序報分(縣)局、市局審批。據測算,本市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將在原有5-6萬份材料的基礎上每年新增約3萬份材料的受理、審批工作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1-21/08202504399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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